五公司、投资公司与苏交科集团签订三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日期: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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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9日,五公司、投资公司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交科)在投资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三方共同约定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互利互补、同开拓市场。

  会上,局党委常委、董事、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周中原首先对中建四局的发展历史、业务组成以及“2+5”战略规划进行了详细介绍。他表示,中建四局已将基础设施作为战略发展的重要转型领域,但因人才储备以及技术有待提高,需要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相应的支撑,他表示希望通过今后的学习交流,能促进与苏交科有更好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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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基础设施事业部总经理高弟对基础设施业务布局进行详细介绍。他指出,根据国家战略规划,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西南川渝地区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将继续加大,双方在各自业务领域有着较为明显的专业优势,未来双方应强强联合,共同开拓市场。

  局投资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朱焰煌对投资公司的发展历史、业务板块等进行了详细介绍。他指出,未来投资公司在基建领域与苏交科有广阔的合作空间,特别是在研发设计以及运营方面需要学习交流,达到设计与施工相结合以及绿色运营的效果。他表示,应争取与苏交科共同参与项目推进,从项目初步设计开始进行前端合作,这是投资成功的关键。

  五公司副总经理琚新里对公司的业绩以及业务领域进行了详细介绍。他指出,五公司目前围绕高速公路、环境治理、深隧建设等领域有一定的发展基础,针对投资层面将进行更多的探索。五公司与苏交科业务交流频繁,未来期待与苏交科在区域合作、模式探索上进行更广阔、更深层次的合作。

  苏交科集团副总裁何兴华详细介绍苏交科业务领域以及过往业绩,对中建四局的战略愿景表示肯定,并对接下来的合作表示十分期待。他指出,苏交科主推轻资产运营战略,目前针对智慧规划设计及运营方面已进行布局,未来重点发展终端用户领域。他表示苏交科未来将与中建四局在信息资源共享、渠道共建、人才共育方面进行全面深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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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场与会人员的见证下,投资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曹茂松,五公司副总经理琚新里,苏交科交规院副院长余良德代表三方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下一步投资公司将发挥资金、运营、管理等优势,五公司发挥市场、建设等优势,苏交科发挥规划设计、项目咨询、科研技术等优势,在公路工程、市政设施、城镇化建设、过江过河桥隧等领域采取PPP、融投资带动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等模式进行项目合作。同时三方分别成立合作对接小组,建立定期联系工作制度加强沟通,确保三方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和投融资项目信息共享。未来三方将从战略布局的高度,建立全天候、全方位、立体式的深度合作新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强强联合、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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